⑴暗示产品的好处与用法。如,“Tide汰渍”牌洗衣粉、“娃哈哈”儿童饮料、“舒肤佳”香皂、“飘柔”洗发液、“海飞丝”洗发液,光看商标都会引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。人皆知的“可口可乐”,其英文写作“Coca
Cola”,中文译名为“古柯”,译成“可口可乐”后,该商标本身就足以“吊”起消费者的”胃口”,确有一种“挡不住的感觉”。
⑵要容易发音、拼写和记忆。简约而有特性、且容易发音和拼写的商标,更容易被消费者记住,也更容易让消费者指牌购物和传播品牌。在受众识字率较低的情形下,图形商标更容易识别,还可以跨越语言障碍,如耐克商标的那个钩形,全球有名。但在当今社会,如果使用纯粹的图形商标,其实是不明智的,因为消费者可能无法叫出这种商标的名称,经营者也很难进行广告宣传。
有一段时期,我国很多企业,喜欢使用中文、英文、图形三位一体的组合商标。在识字率极高的情况下,其实没必要通过图形让消费者去间接识别。在当今社会,传播效率和效益是品牌传播的重点,这就要求传播的信息要素要尽可能少,但所包含的信息内容要尽可能多。于是,不能发音的、独立的图形商标就逐渐被放弃。同时,商标设计的简约之风越来越明显,中文、英文、图形三位一体的组合商标也越来越少了,而是根据不同消费群体和市场区域,尽可能使用简约而个性突出的文字商标或图文商标。
⑶要具有特殊性、独创性或者显著性。中国人喜欢用一些吉祥词语作商标,但一方面这些词语总数有限,很可能已经被人注册了;另一方面,“福”、“富贵”等常用吉祥词语,用的人太多,可能反而失去个性,难以吸引消费者。